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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义龙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体系-义龙新区

    信息发布者:y35860937
    2018-10-31 17:18:34   转载

     

    为确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,我办将对普查中每个环节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,特制定义龙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体系。

     一、普查表填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

    1. 每个普查小区要确定2名普查员,负责普查表的接收、内部协调、审核和报送工作。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,较为复杂的,协调内部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填报。对普查对象上报数据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。

    2. 污染源普查表可进行预填表,普查员对每一个调查项目以及每一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,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,无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的情况下,再填写正式表。

    3. 普查对象的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负责,填报人员及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把关审核后,逐一签名。普查对象(除个体工商户)内部审核实施三级审核制度,即填表人自审、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审核。填表人按填表规定填写各项普查表格并对填报的表格进行自检,包括普查表的项目、编码、属性标识、各指标的计量单位以及文字表述等。部门负责人自审数据的真实性、合理性和逻辑性,确保数据真实有效。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对普查数据负责,对填报表格进行整体审核,并签字盖章。

    4. 普查员对普查表的准确填报进行现场审核,主要包括内容是否齐全、准确,数据来源是否可靠,并对普查表填报项目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指标解释要求负责。普查员审核内容包括:(1) 普查表必填项目是否填报齐全;(2) 能源、水、主要原辅材料、主要产品产量、生产(运营)工况等基本情况是否与有关台账和票据相符;(3) 普查表格填报栏目是否准确;(4) 普查对象内部是否进行了内审并加盖印章。

    5. 普查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,书写工整、清晰。

     二、普查表审核过程中的质量控制

    1. 普查指导员对普查信息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进行审核(如能源消耗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、固废产生量,水平衡,主要产品产量与能源、水、原辅材料消耗量的关系等),并对其是否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负责。

    2. 对有问题的普查表要返回,进行核实、限时重新填报。

    3. 采取地区间交叉审核的机制,更容易发现错误。

     三、普查表抽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

    1. 在普查过程,采取典型调查、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检查各普查小区的工作质量,发现问题及时总结、改正,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,由普查责任人员重新清查或普查。

    2. 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从各项基础数据的来源、依据、填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、逻辑关系、数据的有效性、质量管理等方面详细审核,提出书面审核意见。

    四、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

     严格执行有关数据处理的统一规定,保证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,减少技术性差错。凡国家有统一规定的,未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许可,不得擅自改变。

    1. 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

    (1) 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通过单位清查建立完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,是防止漏报、重报、错报的重要措施,是正确录入和汇总普查数据的基础。因此,在普查数据承入前,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和名录库的建库工作,普查人员与数据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,准确掌握普查单位数,保证做到单位不重不漏,各项调查属性准确无误。

    (2) 加强基层表数据的人工审核。移动终端数据录入之前,必须对基层表数据先进行人工审核,人工审核合格方可录入。人工审核由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和数据组质控人员完成。

    (3) 对普查综合汇总数据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要进行人工重点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更正。

    (4) 加强汇总表的人工审核,把握综合审核关。质量控制组人员分析综合汇总表的信息,及时发现基层数据中的问题,并在数据上报前,对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的统计分组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。所有数据全部审核完成后,质量控制人员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估,进行整理合并最后上报。  

    2. 数据抽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

    (1) 坚持 分级负责、就地解决 的质量控制原则。我办对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,严格把关,保证上报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,未经审核通过和质量评估的数据不得上报。发现异常情况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给各调查小组检查核实,对不合格数据退回报送调查人新修改,限时重报。

    (2) 做好定期检查工作。在数据处理、上报阶段要组成检查组,对数据处理各环节工作情况进行自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。

    (3) 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的内容主要为普查表各项指标的录入、复录、审核情况,重点关注填报说明中必填指标项的录入准确情况。

     五、质量控制的组织实施

    1. 区污普办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,严格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入户调查实施过程,按时上报普查数据。

    2. 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入户调查所有普查工作质量负全部责任,保证数据准确、填写规范、不重不漏不错,符合普查技术规范。

    3. 普查对象要签订数据真实性承诺书,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要分别签署质量审核意见。

    4. 普查对象、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、质量控制工作组分别对各自的质量审核负责。凡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,都将实行责任倒查,无条件返工。

     

    义龙新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2018年9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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